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换码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04]234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29
实施时间: 2004-12-2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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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的通知》(国税函[2004]5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发票管理实际情况,现将普通发票换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分局库存中的旧版分类代码、字轨代码发票自2005年2月1日起停止向纳税人发售,纳税人已领用的旧版分类代码、字轨代码发票截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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