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扩大试点和全面推广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工发[2011]5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总工会
发文时间: 2011-6-29
实施时间: 2011-6-29
法规类型: 工会经费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854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
  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分局):
  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并取得良好效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分步实施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
  代收试点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11年7月1日起将工会经费(筹备金)税务代收试点范围扩大到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门头沟区、顺义区(以下简称“试点推广区”)行政辖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