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广电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乡镇广播电视站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教[2011]32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12-6
实施时间: 2012-1-5
失效时间: 2015-12-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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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现将《浙江省乡镇广播电视站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广电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浙江省乡镇广播电视站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乡镇广播电视站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2008-2012)》和《关于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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