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10部门关于《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资格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成办发[2011]100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1-11-15
实施时间: 2011-12-15
失效时间: 2016-12-1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阅读人次: 473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发改委等10部门关于《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资格预审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资格预审管理办法
  市发改委 市监察局 市经信委 市财政局 市建委
  市交委 市水务局 市审计局 市国资委 市地税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提高招标效率,降低社会成本,优选承包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