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成府函[2011]112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1-11-15
实施时间: 2011-1-1
失效时间: 2015-12-3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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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川府发[2011]28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工伤保险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并按规定建立工伤保险储备金。
  工伤保险储备金,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当年工伤保险费实际征收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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