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指定企业印制发票”和“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1-23
实施时间: 2011-12-2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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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修订了“指定企业印制发票”和“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现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执行。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实施税务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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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中“对发票的使用和管理的审批——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行政许可初次申请和变更申请的申请材料清单,以及附件《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申请表》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部分行政许可程序和相关事项规定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9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2-11-16
实施时间: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