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会协[2011]114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1-12-6
实施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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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建议、意见请及时反馈我会。《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暂行)》同时废止。
  附件: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山西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综合反映与评价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包括省外会计师事务所在我省设立的分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科学发展水平,引导事务所做大做大强,提高社会公信力,促进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提高服务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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