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专项资金会计处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会[2011]660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8-10
实施时间: 2011-8-1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其他核算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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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绥中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0〕63号),规范县、乡(镇)政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中小学校、国有农场(监狱农场)和林场等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人化解债务后的账务处理工作,依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就我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专项资金的会计处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以财政资金代为清偿和通过与债权人协商减债方式清偿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人的销账处理。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人是指农村义务教育实际负债的县、乡(镇)政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中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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