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10-14
实施时间: 2011-10-14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232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绥中县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作社法》),充分调动市、县(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性,更好地支持该组织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整资金管理方式,强化权责统一意识
  为统筹各级财政扶持资金,充分调动市县财政和农口有关部门积极性,强化管理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