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11]22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1-10-26
实施时间: 2011-10-26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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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8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4〕100号)有关减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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