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报关预录入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黑价行[2011]2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1-13
实施时间: 2011-2-1
失效时间: 2013-1-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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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哈尔滨海关机关服务中心,各市(地)、县(市)物价局,省垦区物价局:
  哈尔滨海关机关服务中心《关于复核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函》收悉。为加强我省口岸通关收费管理,规范报关预录入服务收费行为,根据国家计委等六部委《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报关预录入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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