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条例
发文文号: 成人发[1997]18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
发文时间: 1997-7-10
实施时间: 1997-7-10
法规类型: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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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市区(市)县属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必须依照本条例接受审计监督。
  前款所称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因免职、撤职、辞职、解聘、辞聘、调动、任职期满、离退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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