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种征收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财煤[2011]10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3-2
实施时间: 2011-3-1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采掘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530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地方税务局,各市财政局,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函〉》(财综函[2007]3号)和《财政部关于调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的复函》(财综函[2011]18号)的有关规定,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度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种征收标准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