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阳煤集团长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等三矿井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财煤[2010]77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12-31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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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地方税务局,有关企业:
  近日收悉阳煤集团《关于阳煤集团长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调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的请示》(阳煤财字〔2010〕1459号),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核定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执行标准的请示》(晋神河煤〔2010〕59号),山西介休大佛寺煤业有限公司《关于请求重新认定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种及调节系数的申请》(司发〔2010〕96号)文件。
  根据省煤炭工业厅文件批复精神,上述三矿 井均于2010年12月份进行联合试运转,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按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矿井适用征收标准调整的有关规定,同意从2011年1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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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矿井适用征收标准调整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