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财税职能缩小三个差距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11]215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1-28
实施时间: 2011-11-28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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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财税职能缩小三个差距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1]273号,以下简称《意见》)的精神,进一步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缩小三个差距的税收政策
  (一)对“两翼”地区市级以上(含市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内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持有效证明的三峡库区移民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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