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苏州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值税汇总申报纳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11]16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1-22
实施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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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财政局,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财政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近接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苏州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异地连锁店增值税在苏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汇总申报纳税的请示》(苏国税发[2011]100号),经苏州市国家税务局主管税务分局审核,苏州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分支机构均为直营门店,由总部实行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和经营,并且各门店不单独设立银行结算账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设置账簿,不独立核算盈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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