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杭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人社发[2011]96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9-16
实施时间: 2011-9-16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阅读人次: 410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不合萧山区、余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在杭各银行机构: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浙江银监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2010]2号)精神,推动杭州市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业培训
  创业培训不作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的条件,作为贷后创业服务的内容之一 。
  二、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
  (一)对在领取营业证照时处于已就业状态的人员,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只在所提供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