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以奖代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财政基[2010]1309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0-11-16
实施时间: 2010-11-16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252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宁波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甬政发〔2010〕225号)要求,特制定《宁波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以奖代补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宁波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以奖代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建设水平,增强示范项目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申请表.doc    
附件2:评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