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专项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财政基[2011]646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1-6-17
实施时间: 2011-6-17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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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宁波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225号)的要求,特制定《宁波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专项验收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宁波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专项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管理,更好地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能效测评工作,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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