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调整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农[2011]9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10-11
实施时间: 2011-7-3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404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不含厦门)财政局、经贸委(商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发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