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离任审计条例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
发文时间: 1997-5-31
实施时间: 1997-5-31
法规类型: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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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厂长(经理)任职期间的业绩,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离任审计,是指国有企业厂长(经理)(包括实行董事会制度的公司董事长)等企业法定代表人因辞职、辞聘、免职、撤职、调动、解聘、任职期满、离退休等原因不再担任本职务,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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