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宿州市优能环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网电价的函
发文文号: 皖价商函[2011]175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8-22
实施时间: 2011-8-2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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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宿州市优能环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定宿州市生活垃圾填埋气发电工程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悉。现函复如下:
  鉴于你公司生活垃圾填埋气发电工程尚未全部建成,且不具备发电、电网接入等上网条件,上网电价待具备后予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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