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发文文号: 皖价费函[2011]181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8-26
实施时间: 2011-8-2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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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统计局:
  你局《关于调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请示》(皖统函〔2011〕41号)悉。鉴于近年来你局组织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本加大,为保证考试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964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核定你局组织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1元(其中考试费60元,上缴国家考务费11元);
  书费主要并向社会公布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亮证二、上述核定的收费标准为最终收费,除此之外不得再向考生收取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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