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经营者及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核定征收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地税发[2011]65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9-19
实施时间: 2011-9-19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38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切实做好实行核定征收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顺利实施和贯彻落实,不仅涉及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职能作用的发挥,更是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政治问题。各级地税机关要提高对此次改革的
  理解和认识,组织所得税、征管科技、信息、纳税服务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顺利施行。
  二、把握政策,认真落实
  此次税法修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