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11]85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9-13
实施时间: 2011-9-13
失效时间: 2015-9-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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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直属局:
  现将《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地税局(所得税处)反映。
  附件: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报送资料清单
  2.附表一至附表十五(略)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管理,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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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皖地税[2011]85号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皖地税发[2015]90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5-9-21
实施时间:201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