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财税[2011]85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1-22
实施时间: 2011-11-1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461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