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奥拉西坦等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价医函[2011]197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9-14
实施时间: 2011-9-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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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9号)有关规定,并参照邻省价格,现公布奥拉西坦等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附件药品价格没有标注说明的,为统一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有标注说明仅限符合标注内容的企业执行。
  本通知价格自2011年9月15 日起试行,试行期间国家出台新的价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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