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工商信息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函
发文文号: 皖价服函[2011]20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9-22
实施时间: 2011-9-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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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工商局:
  你局《关于申请重新核定工商信息咨询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函 》(工商办函〔2011〕104号)悉。我局《关于重新核定工商信息咨询服务收费的函》(皖价服函〔2009〕150号)下发后,较好地规范了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工商信息咨询服务机构收费行为,鉴于文件有效期已到,现就我省工商信息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企业登记信息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可以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08〕208号)规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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