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有关收费问题的函
发文文号: 皖价费函[2011]20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9-22
实施时间: 2011-9-2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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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核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部分硕士专业学位与EDP高端培训项目收费标准的函》(皖教秘财〔2011〕153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鉴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举办的新闻与传播、翻译、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招生自主性、实施教育的受众面以及学历学位管理等方面的特点,参照外省做法,决定上述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暂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根据招生、成本开支等情况,按照非营利的原则自行确定,报我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今后,其他类似专业学位学费标准均按上述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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