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价服[2011]157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9-26
实施时间: 2011-9-2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89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
  我省从2008年开始建立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得到了社会和农民的广泛赞同。为进一步发挥收费公示制度效应,建立健全动态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增强公示工作的主动性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农民负担得到了明显减轻。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减轻农民负担仍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些地方乱收费有所抬头,一些支农惠农政策不能及时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仍然存在。因此,各级价格主......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