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合肥天源热电有限公司和众诚热电有限公司执行脱硫加价的函
发文文号: 皖价商函[2011]245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11-10
实施时间: 2011-11-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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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合肥天源热电有限公司,合肥众诚热电有限公司:
  合肥天源热电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天源热电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脱硫标杆电价的请示》(天源热电〔2011〕25号)和合肥众诚热电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脱硫电价的请示》(合众热电〔2011〕27号)悉。现函复如下:
  鉴于合肥天源热电有限公司三期工程、合肥众诚热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已于4月26通过国家环保部验收,经研究,同意合肥天源热电有限公司三期工程#3、#4机组及合肥众诚热电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3机组自2011年4月26日起执行脱硫加价。
  合肥天源热电有限公司、合肥众诚热电有限公司应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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