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税进[2001]1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5-23
实施时间: 2001-5-23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74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分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6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上海实际情况,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执行《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从事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的生产企业,应向退税机关办理"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具体表格样式见附件2),经退税机关确认盖章后,作为"免、抵、退"税申报进口料件的依据口生产企业未按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本市补充意见第二、三条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国税法[2009]9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8-26
实施时间:2009-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