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条例
发文文号: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
发文部门: 南京人大常委会
发文时间: 1997-5-20
实施时间: 1997-5-20
法规类型: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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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严格履行经济责任,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经济责任,是指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任职期间负有维护本企业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责任;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三条 市、区、县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离任,依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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