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转发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财教[2011]28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10-1
实施时间: 2011-10-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394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教育局、人事劳动局,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有关高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促进教育公平,根据2011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及我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我市决定从2011年秋季起,继续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助政策覆盖范围,进一步将中职学校一年级所有正式学籍学生纳入免学费范围。现将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覆盖范围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1]7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补充明确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免学费政策实......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