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医[2011]7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3-24
实施时间: 2011-3-2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17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440号)......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