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1]5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3-9
实施时间: 2011-3-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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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要求核定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2010〕201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2006〕费154号)规定以及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的具体情况,经研究,核定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地球村校区学生公寓A、C楼的住宿费标准为:6人间1200元/生.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从2010年秋季入学起执行。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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