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经济特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发文文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2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1997-5-3
实施时间: 1997-5-3
失效时间: 2008-2-3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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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南经济特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按本规定缴存的具有工资性、保障性和互助性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实行分级管理,由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照统一归集、专户存储、专项使用、安全运作的原则,专项用于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执行政府制定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核算和编制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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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省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等24件规章的决定
发文文号: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
发文部门: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08-2-3
实施时间:20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