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起征点和个人所得税起征标准若干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地税发[2011]42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2-17
实施时间: 2010-10-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389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区局《关于调整全区营业税起征点问题的通知》(新地税发[2010]205号)执行以来,各地陆续反映若干税务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区局予以明确。为统一政策,加强对未达到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起征标准纳税户的税收征管,经研究,现就营业税起征点和个人所得税起征标准若干管理问题明确如下:
  一、各主管地税机关要严格按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