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综合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税稽[2001]35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4-7
实施时间: 2001-4-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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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若干意见转录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综合管理的若干意见   为巩固税制改革成果,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和税收秩序,优化纳税和投资环境,确保增值税制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增值税制的重要主导作用,保障国家税收利益不受侵犯。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围绕“以票管税,以票控税”的主题,特从认定清理、监控管理、专项检查、队伍建设、贯彻实施等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综合管理的若干意见:  
  一、加强审核清理,严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  
  (一)建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确认、复审与回访制度。各级税务机关可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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