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企业堤围防护费计征方式进一步规范费用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水财审[2010]4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物价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发文时间: 2010-8-22
实施时间: 2010-9-1
法规类型: 税费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24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水务局、地税局、物价局、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地市中心支行:
  针对前一阶段各地、各单位执行《广东省堤围防护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粤府办[2009]29号文)的具体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堤围防护费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现决定对部分企业的堤围防护费计征方式作出如下调整,并就征收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及方式<......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粤价[2009]21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