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堤围防护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发[2004]267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10
实施时间: 2005-1-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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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登记分局、各区地方税务局(不含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稽查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堤围防护费(以下简称堤防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重新明确如下:
  一、关于征管难度大、零星分散的堤防费征收管理问题。
  为加强对税务机关直接征收确有困难和零星分散堤防费的征管,堵塞漏洞,由市地方税务局按现行规定负责代征堤防费的日常具体管理工作。
  二、关于“外贸企业”界定问题。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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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doc    
2.《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4]95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