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福建中保旧机动车市场有限公司交易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闽价服[2011]14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4-22
实施时间: 2011-4-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30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福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申请执行福建省二手车市场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榕价[2011]13号)收悉。关于福建中保旧机动车有限公司交易服务收费问题,经审核,该公司的设立条件符合我局《福建省二手车交易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闽价服[2008]283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公司在市场准入期限内开展二手车交易服务所涉及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我局《关于核定二手车交易市场交易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08]284号)规定执行。
  二、该收费为中介服务收费,分为汽车、摩托车和农......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