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福建省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综[2011]15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4-22
实施时间: 2011-4-2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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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物价局: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福建省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闽政办〔2011〕80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为确保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国家发改委经国务院同意于去年12月8日建立了市场价格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发改价格〔2010〕2891号);根据省政府要求,我省参照国家做法,在充分调研、周密考虑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2日建立了省级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着手研究,及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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