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省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1]26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6-22
实施时间: 2011-6-2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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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有关幼儿园:
  鉴于从今年开始我省部分省属公办幼儿园经费来源情况发生变化,根据《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11〕213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省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10〕314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重新公布我省省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具体见附件),从2011年秋季开学起不分幼儿入园时间统一按照新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附件: 省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表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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