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11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1]25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7-7
实施时间: 2011-7-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72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等民办高校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2011〕88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闽价〔2011〕费154号)规定以及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的办学实际,经研究,核定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11年新增的生物技术、安全工程和食品科学与工程等3个专业学费标准为16000元。若具备实施学分制条件而实行学分制收费的,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有关......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