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州大学阳光学院2011年新增专业学费和调整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1]25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7-9
实施时间: 2011-7-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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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等民办高校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2011〕88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2006〕费154号)和《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07〕7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的办学实际和学生公寓现有设备及配套管理服务的具体情况,经研究,现就核定福州大学阳光学院2011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和调整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新增的文化产业管理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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