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飞毛腿工业技术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1]26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7-11
实施时间: 2011-7-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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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转报福建省飞毛腿工业技术学校申请调整学生培训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闽人社函〔2011〕173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2006〕费154号)规定以及福建省飞毛腿工业技术学校办学的具体情况,经研究,现就福建省飞毛腿工业技术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学费标准:
  1、电子技术(锂离子新能源技术、品质管理技术、电子工程技术)、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营销会计)专业学费标准核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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