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燃煤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设施运营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1]31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7-28
实施时间: 2011-9-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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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环保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燃煤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设施运营培训收费标准的函》(闽环保宣〔2011〕4号)收悉。根据《福建省规范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办班管理暂行办法》(闽人发〔2007〕6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党政机关培训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7〕229号)精神,经研究,现就我省燃煤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设施运营培训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燃煤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设施运营培训收费标准为678元/人、期。其中:培训费为300元/人、期(理论授课费160元/人、期,实践、实验教学140元/人、期),考试费为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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