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厦门大学曾厝垵学生公寓一期8号楼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1]31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7-28
实施时间: 2011-7-2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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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厦门大学曾厝垵学生公寓一期8号楼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2011〕61号)收悉。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07〕74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核定厦门大学曾厝垵学生公寓一期8号楼的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4人间)。
  上述收费标准从2011年秋季入学开始执行,厦门大学应严格遵守《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有关手续,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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