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预[2011]19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7-1
实施时间: 2011-7-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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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切实加强政府采购节约资金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一)细化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直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要依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对于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支出项目,按照省财政厅印发的《省级年度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的采购类别、品目和相关支出标准,全面、准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详细说明采购项目的数量、单价、资金构成、预计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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